外观专利申请哪些情况下可以修改申请资料?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摘要: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即只需专利行政部门通过初阶段审查...
我国对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制度,也称登记制度,即只需专利行政部门通过初阶段审查,指出该申请手续完备且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就授予专利权。
在这里讲的初阶段审查,同发明专利申请的初阶段审查程序基本上一致,即主要对外观设计申请是不是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开展审查,主要审查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开展审查。第二是对专利申请的内容开展初阶段审查。
初阶段审查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授权之前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专利局将对申请文件的品质全方位严格把关,因而,对申请文件的改动多出现在这个阶段。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初阶段审查阶段的改动依照启动改动的主体的差异区划为3种类型。
一个是申请者的主动改动,这是申请者在没有任何通知书规定的状况下,对于自身递交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开展的改动。
第二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开展改动,也能够称之为应通知书规定的改动。这类改动类型实际上是由审查员启动的,审查员在审查的过程中,发现申请文件存有问题,会以通知书的形式规定申请者改动或是阐述意见,给申请者纠正错误或是阐述意见的机会。这时申请者必须以改动或是阐述意见的方式对审查员的通知书开展答复。
三是依职权改动,这是由审查员启动并实施的对申请文件的改动行为,与申请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申请者能够不服审查员的依职权改动,而且明确提出意见。
上述便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过程中能够对申请文件开展改动的几种情况,如果大家对这些方面内容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集群智慧云企服知识产权平台。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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