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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保护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摘要: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也不是可以无条件不限制地使用专利权。是因为,专利权也是有保护期限的...

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也不是可以无条件不限制地使用专利权。是因为,专利权也是有保护期限的,并不是一直能使用到永久的。那么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由专利申请小编带大家了解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的时候起计算。

因为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与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时间。根据专利法的第39条和第40条,尽管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的时候起有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测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是20年。 内容来自dedecms

很多人认为专利有效日期便是国家专利局进行授权决定或是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的时候起算,无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不是同一时间。

二、专利权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接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递的,以寄出去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拥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根据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根据优先权日计算?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要求,除专利法第28条和第42条要求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要求的外,指的是专利法第28条要求的申请日。

因为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42条要求的,因此在专利申请案拥有优先权的情形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的时候起计算。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三、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要求,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的时候起,任何单位或是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满足专利法相关要求的,都能够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的时候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自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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