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次
摘要: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相关优先权的要求...
涉外专利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巴黎公约方式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相关优先权的要求,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余成员国提交申请时能够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能够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这段时间内相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应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
2、PCT方式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现阶段已达178个。根据PCT的要求,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能够视作在指定的其余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合理有效。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成国际性环节和国家环节。国际性环节开展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环节由具体的国家局开展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到具体国家环节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者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获得多国(通常为5个以上)保护时,运用PCT方式是很适合的。由于根据PCT方式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性申请,免去了各自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而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到最终要进入到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合PCT方式。
申请者可根据国际性检索报告及国际性初步审查报告所谈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开展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开展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情况下),随后确定是不是进入到国家程序。
3、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交申请,此外某一些国家或地区并不是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有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国。
4、根据地区条约《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
到迄今为止,《欧洲专利公约》缔约方一共有27个国家,另有6个延伸国。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一次可指定二十余国家保护其专利以便于管理,如果申请者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根据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交申请更迅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