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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申请初步审查都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外观专利申请初步审查都有哪些要求?

摘要:在我国对外观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制度,只需专利行政部门通过初步审查...

在我国对外观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形式审查制度,只需专利行政部门通过初步审查,觉得该申请手续完备且满足知产代理师要求的形式,就授予专利权。

在这里讲的初步审查,同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几乎相同,即主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是不是满足知产代理师要求的形式要件开展审查,主要审查2个层面:一个是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开展审查。第二是对专利申请的具体内容开展初步审查。



有关初步审查都有哪些要求?

那么在外观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都有哪些要求和要求呢?

一、有关审查员的要求:

一项外观专利由一个审查员实现,实现后在档案封面及各项通知书上盖上审查员名章;要是中途务必更换审查员,须经领导准许,违反规定,审查结果无效。

审查员推行回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求,有以下情形其一的,审查员理应自行回避或是当事人、别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

1、是当事人或是别的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的;

2、与专利申请或是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3、与专利申请或是代理人有别的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4、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二、审查员的初步审查务必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开展,要是确需开展实地调查、鉴定、演示等,理应有专利申请人的邀请书,并经领导准许后才能够开展。

三、有关驳回的要求:

经审查员初步审查,觉得申请者的专利申请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要求而需驳回的申请,审查员应报审查室主任审查,并在档案封面上盖上主任的名章,在复审环节中,前置审查意见书应经审查部部长审查并盖上名章。

四、有关专利申请档案的要求:

外观专利申请的档案应清晰记述和反映审查的整个过程,档案封面的审查程序记录不能涂改,对申请者的文件理应保存原件,寄回复印件,对务必寄回的知产代理师文书原件,可保存复印件。

五、检索的要求:

外观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可以驳回的理由,理应授予专利,专利申请人在专利公告后,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作出检索报告,经检索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不符专利法要求,应引证对比文件并说明理由。


外观专利申请初步审查都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