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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了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商标被抢注了该如何处理?

摘要:倘若你认为对方申请的某一个商标侵犯了你的商标权,国家商标局发过初审公告,甚至于发过商标证书...

倘若你认为对方申请的某一个商标侵犯了你的商标权,国家商标局发过初审公告,甚至于发过商标证书,还有方法吗?答案是,那是必然有,除非是你不放弃。



(1)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优先商标权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查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备合法性,在公告的时候起3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倘若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查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2)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要求,早已注册的商标,违背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要求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按照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的要求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作自始即不存在。

(3)商标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49条要求,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持续3年不应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又称为“撤三”。

针对逾期不提供应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国家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法院

不论是国家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并非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气的,都能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商标有以上的流程,都是有因素的,这一些程序的设置,一方面是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降低审查工作的失误。另一方面加强商标意识,予以优先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避免商标权冲突后患的发生。倘若你认为你的商标权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对方商标未下证,公告期间提出异议。

对方已获得商标证书,提出无效宣告。

对方商标注册满3年,提出撤三。

法院起诉。

商标保护并非1件简单的事,广大企业必须明白一点,以上多种方式都是耗时耗力耗资的处理方式。

倘若您现阶段都还没品牌维护的意识,最好的方法就是现在改变,提前注册维护。

倘若是您已注册过,却被别人擦边蹭知名度,那么就必须更完善的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不易,品牌发展不易,值得奋斗到底。


商标被抢注了该如何处理?